高中生命案 詹姊带母回家

【新唐人2014年01月11日讯】詹姓高中生命案昨天(10日)侦结,有8人遭到起诉,被告黄芬雀(死者的母亲)遭法官裁定责付女儿带回。詹姊说,她和妈妈都是一家人,没有原谅不原谅的问题她,只能说自己的妈妈在经历过日月明功的事情之后,妈妈已经回来了。

  据中央社报导,詹姓高中生命案,有8人昨天遭到起诉,彰化地院当天晚上召开接押庭,7名遭羁押禁见的被告陆续开庭,其中吴仁甫、李甫朋遭裁定新台币20万元交保,詹生的母亲黄芬雀则责付詹姊姊带回,限制住居。

詹姊说,她有把妈妈带回家的责任,她要感谢大家的帮忙,真的要谢谢大家,不过现在有很多事情需要整理,她一时也说不清楚,她只能说自己的妈妈在经历过日月明功的事情之后,妈妈已经回来了。

詹姊姊表示,她和妈妈都是一家人,没有什么原谅不原谅的问题,对于其他的被告,她觉得这些都是大人,和弟弟无冤无仇,而台湾是个法治社会,希望未来在法庭上,法官从重量刑。

陈巧明裁定续押

至于其余被告的接押庭,其中尤威评、吴仁甫、林甫朋等3人遭裁定新台币20万元交保,许爱珍以及刘享易则10万元交保,陈巧明则遭裁定收押禁见,还押彰化看守所。

陈巧明在召开接押庭前被媒体访问时仍不认罪,仅强调这是一起不幸事件,要对詹淳寓道歉,也希望媒体不要再炒作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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