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2月15日讯】桃园县环保局人员14日深夜稽查日月光中坜厂,发现晶圆切割机台制程水未经处理溢流排放,除立即封管停机及勒令停工,待检测数据,依裁罚基准加重裁罚。日月光早上表示,目前调查中,会有具体说法对外说明。
据中央社报导,环保局稽查科长带着稽查人员进厂,会同厂方人员到废水处理厂稽查,于放流池壁上发现一不明管线正在排放废水,循管线往上游追查,发现连通至一大型贮槽,因许可文件并无登载,经询问厂方人员表示,为来自4楼晶片切割制程废水,全部都有回收再使用。
不过,环保局稽查人员发现马达并未启动,证实每当废水到达满水位时,即由槽顶管线直接排至放流口,完全未经处理绕流排放,违反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当场令其停止排放、封管,并令此项制程立即停工。
稽查人员也会同厂长,至4楼晶片切割作业区,当场确认厂方人员关闭3台晶片切割机台,也确认厂方人员封闭废水排放管线。环保局经核算至少罚款新台币25万元,待采样检测数据出炉,再依裁罚基准加重裁罚。
桃园县环保局说,厂方称自10月起开始排放,废水来自封测一厂晶圆制造及半导体制造,每日排放17吨,至12月14日总排放量1275公吨。
环保局指出,日月光中坜厂区内有封测、材料等7厂,自93年设厂至今被环保局稽查79次,告发达10次,罚款金额新台币75万4000元。
桃园县政府环境保护局最近也稽查告发多家污染废水排放案,提醒县内工商企业,务必善加维护污染处理设备,做好自主管理,以免遭受重罚,严重损及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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