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2月06日讯】4年前发生的威力彩彩金侵吞案,这起首宗威力彩头彩彩金侵吞案,于民国98年7月2日在高雄市小港区开出,由一人独得,被害涂姓男子向侵吞彩金的张姓男子提告民事索赔利息损失。雄院判处张男应返彩金在扣税捐后约新台币7亿3900多万元。
据中央社报导,当年在大陆经商的涂男委托张男代为购买这张彩券,在中奖后张男却避不见面,涉嫌侵吞彩金。
后涂男向调查局告发,涂男除提出传给张男2组号码的简讯,并有他中奖后想找张男拿彩券,张男说“你要给我吃红”等电话录音事证。
高雄地检署侦办,查出张男夫妇因曾经营签注站认识涂男,后来虽未经营签注站,在大陆经商的涂男仍委托张男夫妇代买彩券,98年7月2日委托购买威力彩,并发现中奖号码都是自选,于是紧急冻结这笔彩金。
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0年10月5日审结,依侵占罪判处张男徒刑3年6个月、张妻3年,涂男持定谳判决向检方声请发还被冻结的彩金。
涂男因不满被延迟2年多才拿到这笔彩金,再向高雄地方法院提出索赔利息损失民事诉讼,雄院审结,判处张男应返还利息9300多万元。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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