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案都贪 南投县长遭弹劾

【新唐人2013年09月10日讯】南投县长李朝卿及公务员共5人因贪污今天(10日)遭监察院弹劾。贪污金额逾新台币3000万元,“大小案子都要、都不放过”

据中央社报导,监察院下午开记者会说明,监委陈永祥在会中表示,弹劾案大致分为南投县政府采购集体贪污案和李朝卿其他违失案,集体收回扣部分,发现李朝卿担任县长以来,滥用前置作业冗长的限制性招标,高达9成多,连河川疏濬等工程也用限制性招标,本来应该急迫修复的,反而耽误时间来做。

陈永祥说,集体贪污一共可分为7大案,“大小案子都要、都不放过”,收受厂商回扣高达3143万5000元,李朝卿甚至利用妻舅简瑞祺作收贿白手套,并利用邻近县政府的景泰工程顾问公司当作收贿中心。

主查监委沈美真表示,涉案的5名公务员中,除了李朝卿,其余都认罪,有的甚至主动投案,坦承还有其他案收回扣;监委5月下旬约询李朝卿时,李朝卿还辩称自己不懂工程、不管工程,一切均依分层负责办理,所以不必负责,借此推诿卸责。

沈美真表示,涉案厂商及相关人等也都认罪,厂商坦言,“缴一成回扣已是惯例,效果还不错,且大家都知道”。她表示,政府花这么多钱灾修,地方政府居然收回扣,而且众所周知,显见李朝卿不顾县政伦理,玩弄职权,败坏风气。

监委列举集体收回扣案,包括李朝卿在民国99年收取灾修工程公司回扣约946万元,厂商坦承,“98莫拉克C2-156信义乡神木村联外道路灾修复建工程”的工程款大概9000多万元,10%回扣是工程文化,“大家都这样做”。

监委初估,集体贪污部分,扣除分赃款项,初估李朝卿拿了2900万元之多。监委今天以11:1票数通过弹劾李朝卿,其他公务员如南投县政府建设处长曾仁隆、工务处前处长黄荣德、秘书室简任秘书张志谊、工务处土木工程科技士李中诚也一并通过弹劾。

监委表示,除了集体贪污案,李朝卿经营公司,担任其中一家实际负责人,另一家持股达33.9%,明显超过法定上限10%,违反公务员服务法第13条不得兼业规定。

李朝卿涉贪案3月侦结,共起诉17名官商,县府官员除李朝卿外,其余因清楚供述贪污经过,检方建请宣告缓刑。

内政部日前将李朝卿移送监察院,并依法继续停职。监院通过弹劾后也将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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