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审法修正 逾两百军犯将移监

【新唐人2013年08月12日讯】军方统计,目前集中于国防部台南监狱的200多名军事监狱犯,也必须在法令公布的第3天,“连人带卷”全数移监法务部矫正署。相关单位正密集会商移交安全事宜。

据中央社报导,立法院8月6日三读通过军事审判法修正案,承平时期军人犯罪,回归一般司法体系侦办、审理。

总统公布生效后,分两阶段执行。

第一阶段现役军人在承平时期触犯“陆海空军刑法”第44到46条、第76条第1项等,包括凌虐部属、阻挠部属陈情、杀人、性侵、窃盗等罪,都由一般司法机关处理。

根据军方初步统计,全数案件将在军方与司法相关单位确认后,在修正案公布后第3天全数移送。第一阶段所要移交的案件中,侦查、审判中的案件约500件,执行中的案件约250件。

对于移交安全,军方人士表示,军方近期已与法务部积极会商,确保届时能够顺利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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