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审法大变革 洪案可无缝接轨 司改会:等很久了

【新唐人2013年08月05日讯】 朝野立法院党团今天对军事审判法修法达共识,承平时期现役军人犯罪全由一般司法机关追诉、审理,修法后,社会关注的洪仲丘案将可适用。熟悉军法人士认为,修法生效后,洪仲丘案移交地院审理,技术上可无缝接轨。

洪仲丘案 无缝接轨

据中央社报导,熟悉军法人士认为,军事审判法修法生效前,现在办理洪仲丘案的高等军事法院、北部地方军事法院,将按照相关程序持续进行,目前都在第一审程序;修法生效后,将可直接移交同样是三级三审的一般司法机关,程序上,要无缝接轨不是问题。

至于洪仲丘案将移交何处的地方法院审理,军方人士指出,根据刑事诉讼法,犯罪地有行为地跟结果地之分。士官洪仲丘是在位于桃园的陆军269旅禁闭室疑受凌虐;关禁闭的签呈作业是在新竹发生;洪仲丘死亡证明书的死亡地点是在台中自宅;桃园、新竹、台中地方法院都有管辖权,洪仲丘案件移交何处,届时要看司法机关如何协调。

军审法修法 规模超以往

熟悉军法人士坦言,这次修法绝对是“非常大的变革”,变动的规模超乎以往。

军事审判变革在即,这名人士指出,军事法院及检察署是否裁撤,人员如何安置;现有侦查、审判案件如何全面移交;战时军事审判机制又该如何运作,都是未来军事审判转型之路上,亟待解决的课题。

司改会:等很久了

立法院拟修法,将承平时期现役军人犯罪,回归一般司法机关侦审,民间司改会执行长林峰正说,司改会多年来一向如此主张,如此重大变革其实不算仓促,因为“从民国86年的大法官会议释字436号解释后就该改革”,“拖了十几年,我们等很久了”。

林峰正批评,军事审判问题重重,例如军事法院隶属于国防部,等于司法机关隶属在行政机关之下,军法官没有身份保障,审检没有落实分立,难以期待司法独立,难怪引发民众质疑。

(责任编辑: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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