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巴士轮暴案少年 最高院缓宣判

【新唐人2013年07月31日讯】印度最高法院今天(31日)通知德里少年司法局,暂缓就新德里巴士轮暴案未成年被告涉案的部分宣判,等待1项关于“未成年”定义的公益诉讼的结果。

据中央社报导,人民党(Janata Party)主席史瓦米(Subramanian Swamy)日前针对本案向最高院声请,应以犯罪时的心智成熟度、而非是否未满18岁来定义被告是否为“少年”。最高院23日受理这项公益诉讼。

最高院今天听证时,法官沙塔席凡(P. Sathasivam)谕令史瓦米通知德里少年司法局(Juvenile Justice Board),暂缓就本案未成年被告涉案的部分宣判。沙塔席凡裁示8月14日再就史瓦米的声请听证。

23岁女实习物理治疗师达米妮去年12月16日与28岁男性友人看完电影“少年Pi的奇幻漂流”,误搭轮暴巴士,车上6人打昏男被害人,轮流性侵并用铁棍凌虐达米妮,后来将赤裸的两人丢下行驶中的巴士。

转送新加坡救治的她同月29日不治。事件引爆全印度示威潮,新德里更发生警民暴力冲突,受全球关注。

本案主嫌巴士驾驶芮姆(Ram Singh)3月11日被发现在提哈监狱(Tihar Jail)上吊身亡,验尸报告认定为自杀,另4名成年被告涉案的部分继续在速审法庭审理中。

本案未成年被告在德里少年司法局1个少年法庭受审,全案于7月5日审结。法官戈尔(Geetanjali Goel)当时裁定11日宣判,后来延到25日。最高院受理史瓦米的公益诉讼后,少年法庭25日又裁示8月5日再议。

而据称犯案手段最凶残的未成年被告,当局认定他犯案时年龄为17岁6个月,若遭定罪,将面临最高3年刑期,并在矫正机构执行,且执行之前的羁押期可扣抵刑期。如果最高院的公益诉讼作出裁决,以心智而非年龄来界定未成年,那么本案中最凶残的未成年被告将面临重刑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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