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案抗争爆冲突 江揆:遗憾

【新唐人2013年07月25日讯】针对苗栗大埔案抗争,有民众受伤流血,行政院长江宜桦今天(25日)表示,他感到遗憾;他要求警政署处理陈情案,要注意执法态度与技巧。并表示,土征条例修正公布,内容已含括当时抗争团体诉求的大部分重点;盼不会再有不当征收土地情形发生。

中央社报导,江宜桦说,在民主法治的国家,人民有表达不同意见的权利,只要采取合法理性的方式,政府都应该充分尊重;他呼吁准备继续抗争的民众团体,在表达意见时要尊重集会游行法等相关规范,尽量以民主方式表达诉求。

江宜桦也要求内政部及警政署人员,在处理陈情抗议事件时,除了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外,也务必注意执法的态度与技巧,绝对不要因执法过当引起进一步不必要的争议。

江揆:不会再有不当征收土地

苗栗大埔自救会及相关团体提出,希望再检讨修正土地征收条例的诉求。

江宜桦说,土地征收条例在101年1月4日修正公布,修正内容已含括当时大埔农民抗争团体所诉求的绝大部分重点,包括最近媒体提起的“保护特定农业区,避免征收优良农田”。

江宜桦表示,条例也明列征收公益性及必要性审查事项、征收规划应落实民众参与,例如举办公听会及听证会等,及需用或征收机关必须明定安置计划,以确保被征收民众的权益。

江宜桦进一步指出,当时案发源头,也有许多农民希望能在区段征收范围内,划设农地继续耕种,这原本并没有在整个都市计划或土地征收条例中,但经过意见交换或协商,最后规定可视需求在产业区划设农业专业区,提供原来土地所有权人继续农耕之用。

江宜桦说,由于这些重大修正及当时采取补偿与调整措施,所以大埔自救会当时没有再进行抗争。后来住宅区邻马路边4户,有的是部分违建,有的是围墙涉及公有道路等,在内政部确认都市计划委员会的决议及苗栗县政府的执行情形后,尊重地方政府的执行。

他指出,土地征收条例大部分内容已在101年1月修正纳入,少部分诉求当时有提出,但在朝野协商及立法院三读过程中不予采用,原因是窒碍难行,例如要求对所有土地征收进行听证,或是每一笔土地征收案都要由中央政府代办公听会等,这非政府业务量所能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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