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短论:习近平反腐折戟刘志军案

【新唐人2013年7月17日讯】出乎外界原先的预期,原中国铁道部长刘志军案一审,被以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海内外舆论普遍认为,这对被查了两年多、涉及四百多案例、牵扯数十亿人民币的正部级贪官来说,明显属于轻判。习近平的反腐受到严重质疑。

主审法官通过媒体解释了轻判刘志军的三个理由:被调查期间能主动交待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案发后刘志军及其家属配合办案机关追缴赃款,其受贿赃款大部分已追缴;在侦查、起诉、审判期间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人民日报》还从个案公正、人人平等、程序正义三个层面上论述刘志军案所彰显的法治精神。很显然,这非但不是轻判的真实原因,反而激起舆论的强烈反弹。

毫无疑问,这个案子的水很深,刘志军作为江、胡两朝呼风唤雨的重臣,在有些人眼里甚至还是一位难得的改革能员,其本身的沉浮就是权力洗牌的政治指标。网上流行的一个段子称:“他,一个农民,农闲时去铁路上打零工,后成为一个临时养路工。第一次婚姻,他的老丈人是武汉铁路局的副局长,让他完成了从临时工到副局长、党委书记的飞跃;第二次婚姻,老丈人是个军区司令,让他完成了从副局长到部长的飞跃;第三次婚姻,他选择了一个平民的漂亮女儿,实现了从部长到囚徒的跌落。他,就是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

其实,按照中共官场的潜规则,刘志军的“出身”虽然算不上脱胎换骨,至少一只脚脱离了平民,另一只脚已跨入了太子党,只是血统不如红二代那么纯。但他在任职期间,与当政者家族和利益集团有着巨大的利益输送,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更不要说他上下其手广结朋党,使自己成为特权利益集团的一员,并有志于以“二十亿买副总理”更上一层楼。正部级的中央委员刘志军要买官,当然是向中组部和比他职位高的政治局委员或常委“行贿”……,从这个意义上讲,刘志军就是中共官场高层腐败的缩影,当然也是一只大老虎。

然而,在法庭上,刘志军最主要的行贿罪罪证没有呈堂──被完全豁免了。谙熟中共为官之道的他,当然明白“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规矩,以放弃法庭上的自我辩护,并向法官表示“相信法律能给我一个公正的判决,我不会上诉”等表达其效忠。他深知,只要把组织分配给他的罪名承担起来,就保护了他的后台和同党,他所在的利益集团就会想方设法罩住他,就等于拿到了免死金牌。果不其然,他的命保住了,官媒也被警告“不得做花钱买副总理的选题”。

半年前,习近平初登大位之际,曾高调反腐,声称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民间也有虽然对习近平政改不抱希望,基于中共自己的执政利益,觉得至少反腐要烧几把火,并预期会拿刘志军祭旗。刘的死缓判决,以及对媒体报道反腐的统一口径、混淆视听,忽悠百姓的反腐秀又穿帮了。无独有偶,总部位于德国柏林的“透明国际”最近发布一份被称为“历史上有关腐败的最大规模民意调查”报告,中国竟然缺席,原因是中国对国内所有媒体的控制,腐败过于敏感,以至于“不太可能在中国开展这一类调查”。

刘志军作为利益集团一员的命保住了,习近平作为中共利益集团的掌门人,信誓旦旦“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败,已经转变成对既得利益集团腐败的“保驾护航”,由此也解释了他为何把病入膏肓的中共腐败说成是作风问题。习近平新政就此破产,他上台后积累起来的仅有的一点点反腐“民望”,瞬息成了泡影。

文章来源:《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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