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冠亨酒驾撞死人当庭认错 母大哭

【新唐人2013年07月05日讯】叶冠亨在去年4月25日酒后驾车载友人,超速撞死李姓妇人,同车友人也伤重不治,李妇丈夫也疑因伤心猝死,留下8岁孤女。5日,高雄高分院开庭,叶冠亨当庭向被害人家属认错说“知道错了”,叶母听到后则当庭大哭。

据中央社报导,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开庭审理,叶冠亨由家人陪同出庭,已不用再拄着枴杖行走,被害人家属陈大儒等也出庭。

检方与被害人家属都认为原审判处叶冠亨有期徒刑6年,量刑太轻,请求量处重刑;叶冠亨则表示,判刑太重。

检方拿出现场勘验鉴定书,并以现场照片制成的投影片说明,指证历历,还原案发当时的现场惨状,叶冠亨随后向被害人家属说“知道错了”。

法官也问叶母有没有意见,她站起来后突然大哭,并表示,多次向被害人家属道歉,但不被接受。

庭讯辩论终结,将于19日宣判。

叶冠亨被控于去年4月25日酒后驾车载友人在高雄市中华路超速撞到垃圾车,再撞击晨起运动的李姓妇人,造成李妇当场死亡,同车友人也伤重不治,李妇丈夫也疑因伤心猝死,留下8岁孤女。

全案由高雄市警察局新兴分局移送高雄地检署侦办,检方于去年5月底侦结,叶冠亨和垃圾车司机王嘉祥分别被依酒驾肇事致人于死公共危险罪、业务过失致死罪等起诉。

高雄地方法院去年11月判处叶冠亨有期徒刑6年,同案被告王嘉祥判处徒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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