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刷遭办 男爆女友竟是男儿身

【新唐人2013年05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王朝钰新北市21日电)丁男涉嫌偷窃“女友”母亲信用卡盗刷600余元,他并向检方说,后来才知道原来“女友”是男儿身。检方侦查后,起诉丁男。

24岁的丁男在去年12月间某日,陪同“女友”返回台北市万华区住处时,涉嫌偷窃“女友”母亲放在套房内电视柜上的信用卡。

检方表示,丁男得手后,除用来盗刷苹果iTunes商店购买多款应用程式(APP)外,并拿来加油和到药妆店购买商品,总共盗刷新台币674元;发卡银行发觉有异后向警方报案,全案才揭露。

被告在检方侦讯时坦承未经同意,盗刷“女友”母亲的信用卡;另外,他还向检方说,两人交往1到2周后的某天,透过朋友告知,原来“女友”是男儿身,这才惊觉爱上的竟是男人;“女友”吴男则回应,对方早就知道他是男人。

检方侦查后,依窃盗等罪嫌起诉丁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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