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禁宰活禽 北市开出首罚单

【新唐人2013年05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黄丽芸台北17日电)台北市卫生局今天上午展开首波禁宰活禽联合稽查行动,查获摊商违规陈列、展示活体行为,开出首张罚单,勒令业者限期改善。

清晨5时,由台北市政府卫生局长林奇宏带队,针对毗邻果菜批发市场的富民路上禽肉摊商,展开北市首波禁宰活禽的联合稽查行动。

卫生局发现位于台北市富民路97号摊商,有违规陈列、展示活体行为,因此以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37条第1项第6款规定,开出北市第一张罚单,可处新台币3000元以上、1万5000元以下罚锾,并勒令业者限期改善,否则将继续开罚。

台北市联合稽查小组首波稽查行动,以市场处为主责单位,并动员卫生局、环保局、警察局、动保处等相关单位人员协查,共计40余人。

联合稽查小组于4时30分,在果菜批发市场二楼礼堂集结,由指挥官林奇宏进行勤前讲习后,分成3组,针对富民路上的7家禽肉摊商展开稽查行动。最后稽查结果,除1家有违规事实外,其余6家,1家未营业、5家无违规行为。

林奇宏表示,依照现行法令,稽查到现场有圈养活禽的情形,可依传染病防治法处以罚锾,如现场有环境污染之虞,尚可依照废弃物清理法处1200元至6000元罚锾。

他说,如果现场有屠宰行为,则将依畜牧法规定,处2万元到10万元罚锾,情节重大者,将可处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10万元以下罚金,希望业者不要以身试法,配合政府政策。

林奇宏强调,市长郝龙斌已明确宣示,为维护市民健康安全,台北市绝对会贯彻执行禁宰活禽政策,呼吁业者配合政府的政策,也希望国人为了自身和家人的健康,能够改变饮食习惯,尽量食用安全卫生、品质挂保证的电宰禽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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