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活案 环保署澄清无翻案

【新唐人2013年05月10日讯】(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10日电)针对垦丁悠活渡假村未环评先营运案,环保署长沈世宏今天澄清,行政院高层电话沟通过程,环保署并无翻案的情形。

针对媒体报导“悠活案争议再起 政院定调 环署不让步”,行政院环境保护署署长办公室今天上午发出澄清新闻稿指出,报导与事实稍有出入。

澄清稿说明,记者深夜电访沈世宏,沈世宏回复内容是:“政院高层前天来电话协调悠活案时,听完我的陈述后,表示了解,并没有要求环保署让步的说法,没有中央部会互斗的问题。”

沈世宏说,报载内政部次长萧家淇叙述“悠活1、2区是否撤销许可,内政部尊重环保主管机关的相关认定;因悠活是地方(一般)旅馆,所以应由屏东县环保局认定。”、“依建筑法,悠活1、2区是合法;但依环评法看,1到6区是否因未做全区环评而违法,并依环评法第14条判定许可无效,则由地方政府(屏东县政府)认定。”等内容,也正是他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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