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区禁烟 江揆指示落实执行

【新唐人2013年05月09日讯】(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9日电)行政院政务委员薛琦今天建议国家公园应禁烟,卫生署副署长戴桂英则说现行已有规定,行政院长江宜桦最后指示落实执行。

行政院会上午通过烟害防制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及烟酒税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烟品税捐每包将增加新台币25元。

行政院发言人郑丽文转述,政务委员薛琦在院会表示,国外的国家公园都规定禁烟,他以日前去太鲁阁国家公园为例,建议台湾的国家公园也应该禁烟。内政部长李鸿源回应,薛琦意见很好。

戴桂英则说,烟害防制法已规定风景区不能吸烟,只是执行面问题。江宜桦最后指示交通部、卫生署、内政部等相关单位落实执行。

国防部长高华柱也谈到,有些地方只能在密闭空间吸烟,例如弹药库相关区域就规定不能在开放空间吸烟,只能在密闭空间吸烟。

此外,江宜桦表示,卫生署资料显示,国人十大死因可归因于吸烟的相对风险高,所致疾病的医疗费用也非常庞大,卫生署检讨调涨烟捐,期以价制量,降低吸烟率,提高烟害防制成效,确有必要。

江宜桦表示,这次调整烟捐,卫生署预估吸烟率降幅可达20.8%,有利国人健康。尤其烟捐收入可补助经济困难者健保费、补助数百万国人接受癌症筛检等,请卫生署加强对外说明,让民众充分了解与支持。

现行烟害防制法规定,室外体育场、游泳池或其他供公众休闲娱乐的室外场所,除吸烟区外,不得吸烟;未设吸烟区者,全面禁止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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