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公投案 绿委告江宜桦

【新唐人2013年05月03日讯】(中央社记者王朝钰、谢佳珍台北3日电)立委李俊俋等人认为行政院长江宜桦违反公民投票法,今天到台北地检署提告。行政院指出,江宜桦合法无虞。

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李俊俋、陈其迈、蔡其昌、郑丽君,下午到台北地检署按铃控告江宜桦,涉嫌在核四公投案违反公民投票法。

李俊俋表示,江宜桦于今年2月25日在府院党高层开完会后,随即在中国国民党党中央召开的行政立法研讨会公开宣布核四公投构想,并订出8月举行公投的时程。

李俊俋说,江宜桦涉嫌利用行政资源达成公投续建核四目的,认为江宜桦违反公民投票法第13条“行政机关不得藉用任何形式对各项议题办理或委托办理公民投票事项”。

行政院发言人郑丽文表示,江宜桦自始至终都说愿意接受公投检验,提出核四公投提案的是立法委员,合法无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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