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案 黄世铭:研议上诉

【新唐人2013年05月02日讯】(中央社记者王朝钰、蔡沛琪台北2日电)检察总长黄世铭今天表示,检方尚未收到林益世案的正式判决书,但特侦组现正执行前置作业,将研议是否提出上诉

黄世铭表示,最快在下周收到判决书后,特侦组会先在内部开会统一意见,并邀集相关单位研议后,再决定是否提上诉

假如特侦组提出上诉,台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长黄俊明表示,尊重特侦组上诉。

林益世被控在民国99年间担任立委任内,向地勇选矿公司负责人陈启祥收贿新台币6300万元,并在民国101年间索贿8300万元未遂,遭特侦组依违背职务收贿、隐匿贪污所得、职务上行为索贿、财产来源不明4罪起诉,求处无期徒刑。

合议庭认定,林益世的影响力来自丰沛地方势力和党政关系,与立法委员职权无关,因此林益世的请托行为并非职务行为,所以并不构成违背职务收贿等罪。

合议庭因此变更起诉法条,改以公务员利用职务恐吓得利罪、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林益世7年4月徒刑,褫夺公权5年,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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