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禁领双薪 教部拟再提案

【新唐人2013年05月01日讯】(中央社记者陈至中台北1日电)国立大学教授退休后转任私校“领双薪”,备受社会批评,教育部提出修法规划,遭行政院删除,考虑再提案。

一些国立大学教授退休后,转任私校教书,同时领取月退俸和私校薪水,形同“双薪”。教育部日前提出“公立学校教职员退休抚恤条例草案”,规定转任私校者最多只能领4成的月退俸。

教育部主任秘书王作台表示,社会有一部分人士认为,月退俸一毛都不能给;但考量教职员有缴退抚金,停领月退俸不合理,因此只给4成,也就是教职员退休前自己缴的部分,其余属于政府“恩给”的部分则暂停给予。

然而,教育部的修法提案,送到行政院时却被删除。王作台解释,行政院认为需把公务员、军职人员一并考量,考试院和国防部没有提出对应改革草案。

王作台表示,教育部会再研议是否要再提案,但会让军公教一致考量。他坦言,社会各界对“教授领双薪”的议题看法相当分歧,有人认为教授退休后还有“市场价值”,不该被视为罪恶。

另外,王作台提及,也有意见指出,许多教师退休后到企业任职、到国外经商,政府没有限制,反而是留在国内继续“贡献教育”的人遭惩罚,并不公平。

王作台表示,退休教授转任私校所担任的角色,往往不是年轻教授可以胜任,因此并没有占两个缺;另一方面,空出国立大学教职,反而有利于引进年轻学者。这些都必须纳入后续修法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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