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读 司研所改名法官学院

【新唐人2013年04月30日讯】(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30日电)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司法院组织法部分条文,将原司法院司法人员研习所改为法官学院。

立法院会上午还三读通过“法务部司法官学院组织法”及三读修正通过“法官学院组织法”,将原法务部司法官训练所改为司法官学院,同时规定司法官学院所属司法官训练委员会与法官学院所属法官研修规划委员会,要纳入律师、专家学者及社会公正人士;司法官学院及法官学院所属各委员会,单一性别不得少于1/3。

民主进步党籍立委尤美女表示,人民对法官及司法改革的期许很深,法官与司法官的素质、职前与在职的训练很重要,三读通过条文规定司法官学院训练委员会与法官学院规划委员会纳入社会多元意见,且相关会议纪录应予公开,让人民得以监督,而各委员会单一性别不少于1/3,也符合性别主流化趋势,法官及司法官的质素将得以更提升,更能保障全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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