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30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清芳台北30日电)癌症统计显示,罹患癌症的人,再罹患第2个癌症的风险是一般人1.7倍,尤其罹患口腔癌,再次罹患口腔癌、 食道癌风险最高。
行政院卫生署国民健康局长邱淑媞今天说,已故的艺人徐风是典型案例,6个器官罹患8个癌症,徐风曾以此切身之痛,因此写下请勿 “香”、“槟”、“酒”,也就是不要抽香烟、嚼槟榔及喝酒过量。
邱淑媞分析今天发布的民国99年癌症登记资料,她说,罹患第1个癌症的人,得第2个癌症的风险是一般民众得癌症的1.7倍,以个别癌症区分,如果第1个癌症是口腔癌,则风险变成3.8倍。
她认为,癌症危险因子包括红肉、高油脂、高热量、低纤少蔬果、缺乏运动的饮食运动型态,以及毒性物质暴露、基因等,得第1个癌症的人,如果不改变生活习惯,打破罹癌危险因子群聚现象,很容易再度罹癌。虽然,癌症化疗、放疗等疗程本身,也可能带来罹患风险,但是所占比重极低。
香烟是入门毒性物质,统计显示,台湾抽烟者过半数同时有嚼食槟榔、过量喝酒等坏习惯,口腔黏膜直接暴露于毒性物质,又有槟榔纤维的物理摩擦,不但更容易得第2个癌症,而且罹癌年龄提早到53岁左右。
交叉分析显示癌症登记资料,在所有的罹癌病人中,口腔癌患者发生第2个癌症风险,是其他癌症患者的2.4倍,而且最容易罹患的第2个癌症还是口腔癌,其次是食道癌。
非口腔癌的男性癌症病人再得第2个癌症风险,也比一般人高,最常发生的第2个癌症是大肠癌、肺癌、肝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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