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众院亚太小组通过台政策法案

【新唐人2013年04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廖汉原华盛顿25日专电)美国联邦众议院外交委员会亚太小组,今天无异议逐条通过“2013台湾政策法案”,当中包括美政府应售台F-16C/D型战机。

众院外委会亚太小组无异议通过新版“2013台湾政策法案”(2013 Taiwan Policy Act)重要条文,包括美国政府除同意升级台湾F-16A/B型战机外,并应售台F-16C/D型战机。

台湾面临胁迫和打压,美国应在国际外交上保留台湾的空间,并助台有意义参与国际组织,像是台湾参与“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活动,美方了解台湾参与“国际民航组织”(ICAO)的重要性。

美国政府应尊重驻美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TECRO)办公室悬挂国旗的权力。美国在台协会大楼(AIT)及处长官邸,也可如其它美国使领馆悬挂美国国旗。

驻美代表处办公室及其它部门,包括双橡园在内,可举办美国国会议员及联邦地方政府官员参与的官方活动,不应受美政府和外国势力的阻碍。

台湾资深官员在适当礼遇和保障尊严情况下,应可访问美国,两国高层官员可在美方政府机构内会面。美方同意国务院主任以上职等官员、国防部上校以上现职军官前往台湾访问。

美方应支持“驻美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名称,改为“台湾代表处”(Taiwan Representative Office)的建议。

美方应与台湾进行司法合作,在2002年“台美刑事司法互助协定”的基础上,签订“台美引渡协定”。

众院外委会亚太小组主席、共和党籍议员夏波(Steve Chabot)和共和党籍资深议员罗斯雷提能(Ileana Ros-Lehtinen)等议员出席审查会议,法案将送交外委会审议,通过后再送全院表决。

台湾政策法案由前众院外委会主席罗斯雷提能于2011年9月首度提出,同年11月在外委会通过,但立法程序未能完成。2013年版仍以敦促美方依台湾关系法行事,强化台美政治、经济和军事关系为宗旨。

如全法案要能成立,除众院通过外,还需参议院采取同样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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