粒状污染物排放 环署加严标准

【新唐人2013年04月25日讯】(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25日电)环保署今天表示,加严“固定污染源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预估可抑制小型燃煤锅炉数量成长,并降低粒状污染物排放量。

行政院环境保护署空气品质保护及噪音管制处指出,国外针对粒状污染物排放标准管制日趋严格,国内近年因燃油价格高涨,不少业者改采价格较便宜的燃煤做为燃料,造成区域环境负荷不断增加。

环保署参考国外管制方式,修正简化国内现行粒状污染物浓度计算公式,将粒状污染物排放管道排放标准值,区分燃烧过程及燃烧以外过程,并调整修正施行日期,依行业别空气污染物排放特性,明定含氧率校正方式规定,以符合实际空气污染物排放情形。

空保处表示,有提供业者1年缓冲期,新设污染源从修正发布日起适用。业者应有效做好空气污染防制措施,避免空气污染物逸散影响邻近空气品质,相关修正内容可上环保署网站“最新环保法规”网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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