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17日电)金钟奖导演瞿友宁被控到停车场取车后,开车撞坏车道壁灯,即离开现场,涉犯毁损罪。检方认定他不是故意,今天处分不起诉。
瞿友宁是知名的导演和编剧,去年以偶像剧“我可能不会爱你”获得第47届金钟奖导演奖。
台北地检署公布的不起诉书指出,43岁的瞿友宁在今年1月23日下午4时许,到台北巿罗斯福路的一栋大楼地下停车场取车,循车道离去时,擦撞地下2楼到地下1楼间的车道壁灯,使壁灯毁损不堪使用,却径自驶离现场。
检方指出,大楼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发现壁灯被撞坏,依监视器画面,以车追人并报警处理。警方循线查出,是瞿友宁开的车,将全案依毁弃损坏罪嫌移送台北地检署。
检方开庭时,瞿友宁表示,他当天是去电台办事,后来到停车场取车开车,因为车道很窄,在转弯时不小心擦撞到墙壁。
检方调查,当天瞿友宁是到收费停车场附近办事情,他与大楼的住户并无其他渊源,也没有过节,难以认定他是故意撞坏车道壁灯,且这件应循民事途径请求赔偿,无涉刑责,今天全案侦结,处分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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