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药迷奸少女 3男判刑

【新唐人2013年04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管瑞平苗栗县15日电)苗栗1名国中少女与3名男子唱歌聚会,却遭下药迷奸,经检方调查起诉,苗栗地院今天判处3人7年多至8年6月不等徒刑。

35岁曾姓、39岁赖姓男子透过网路聊天室认识绰号“布丁”的81年次林姓少年,2人多次透过“布丁”邀约年轻女性友人前往KTV饮酒唱歌。

判决书中指出,去年1月间,赖男不满多次花钱请人唱歌,却“连1个妹妹都没吃到”很不甘心,3人于是密谋邀请受害少女在内等多人,再次外出唱歌,并伺机下药迷奸。

案发当天,由“布丁”林姓男子预先购买具有镇定安眠作用的FM2药丸带往KTV,伺机掺入酒中,被害少女喝下后意识逐渐模糊,由曾男半抱半拖出KTV,搭计程车带往旅社性侵得逞。

赖姓男子事后也赶往旅社,趁女学生不醒人事时加以性侵,2人离开后,少女事后醒来惊觉自己内外裤被脱去,急忙离开旅社,并打电话向前一晚同行的女同学求助,通报学校老师协助报警。

苗栗地方法院今天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判处曾、赖2人有期徒刑8年6月;负责买药、下药的林姓男子7年10月。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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