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盲诈保险金 警监视识破

【新唐人2013年04月12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12日电)陈姓男子在中国大陆车祸,返国到医院受检佯装失明,取得不符的证明申请高额理赔金,经警装监视器追查识破,依诈欺罪起诉。

台中地检署起诉书指出,52岁的陈男在89年至93年间向多家保险公司投保,99年间到中国大陆江苏省开车发生车祸,经送医诊断为眼睛外伤损伤角膜及角膜血肿等症状,出院时,右眼矫正视力为0.2;左眼为近视150度及散光200度、矫正视力为0.1。

陈男返台后,多次到医院就诊竟佯装失明,对视觉检查作不实应对回应,导致医师开立双眼最佳视力为5公分前可辨识手指数目,相当视力小于0.01等不符的诊断证明。

陈男持诊断证明向3家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双眼失明应理赔新台币共7000多万元,案因保险公司派员到陈家访查作视力检测,陈男仍佯装失明,但保险公司人员认为有异而报警。

警方在陈男住家前装设监视器并进行跟监,发现陈男称盲,但生活居然能自理;进出门、在马路行走自如,视力并无异常状况而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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