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买凶赴陆泼硫酸 台商妻起诉

【新唐人2013年04月05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5日电)台商妻子涉嫌在台以逾新台币100万元委托他人前往大陆,对台商的男员工泼硫酸。台北地检署将台商妻子等人起诉。

检方指出,59岁的曾姓女子是一名台商的妻子,她在台自称“张姓女子”并于民国97年间委托征信社派员前往大陆教训在她丈夫公司任职的大陆籍刘姓男子,允诺事成后交付60万元。

检方表示,征信社派员前往大陆追踪刘男,伙同多名大陆籍男子持棍棒殴打刘男,导致被害人头部及脸部受伤。曾女不满刘男仅头、脸受伤,便教唆征信社派员对刘男“泼硫酸”,事成后给予60万元。

检方指出,征信社派员前往大陆布局近4个月后,租车尾随刘男的车,见刘男将车停在医院停车场,走下车时,持1瓶硫酸往刘男的脸部泼洒,造成被害人脸部、颈部、胸背部等多处受伤,其中眼部、耳部部分器官功能消失。

被害人向大陆公安报案,公安便循“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由台湾的刑事局报请台北地检署侦办。检方调查后,认定曾女涉嫌教唆与在台负责联系的征信社2名员工等人犯案明确,依重伤害罪嫌起诉。

检方表示,至于涉嫌动手泼硫酸的征信社2名员工则因在大陆遭逮捕,被大陆法院判处12年及10年徒刑,目前服刑中,检方将另案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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