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黄金逃税6亿 26人遭诉

【新唐人2013年03月29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29日电)史姓及李姓男子以游民广设珠宝人头公司,从事新台币上千亿元黄金买卖,逃漏超过6亿元税款;台中地检署起诉史男等26人。

台中地检署今天指出,史男及李男原为黄金业者,自97年起接受从香港地区汇入钜款,每笔动辄数千万元或上亿元不等的资金,再利用游民充当人头,设立22家人头公司,进行黄金买卖。史男等人则支付人头户每人新台币10万元至25万元不等的代价。

台中检调去年底在台中市、台北市等25处进行搜索,共起出黄金64公斤及现金2800多万元。

台中地检署起诉书指出,史男等人收受自香港汇入的钜资后,派员工到银行提领出现金,在国内收购金条,再将黄金循正常报关程序出口,以赚取中间差价。

检警追查出,史男所设的各家人头公司都约经营4至6个月的黄金买卖后就倒闭,数年来共从事上千亿元的黄金买卖,并涉及逃漏营业税额6亿元以上。

台中地检署依违反税捐稽征法将史男等26名涉案人起诉,对22名人头予以缓起诉,并依所获得非法所得多寡,分别处以支付20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缓起诉金或施行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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