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勇案 陈启祥程彩梅获缓起诉

【新唐人2013年03月29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朝福高雄29日电)地勇负责人陈启祥和女友程彩梅涉及行贿罪案,雄检今天侦结,予以缓起诉处分,两人需向指定的公益团体支付缓起诉处分金。

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侦办前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涉及向陈启祥索贿涉贪案,去年10月25日依贪污等罪起诉林益世、林妻彭爱佳、林母沈若兰、沈若兰的兄弟沈焕璋、沈焕瑶等5人。

林益世案侦结后,特侦组于去年10月31日汇整陈启祥及程彩梅卷证资料,以卷宗随案发交高雄地检署侦办。特侦组对于陈启祥自白认罪,供述对案情有重大贡献,检方同意他适用证人保护法,列为“污点证人”。

高雄地检署表示,陈启祥和程彩梅涉及行贿罪案,受理后即分案着手侦办,两人涉及贪污治罪条例的违背职务交付贿赂等罪,全案侦结,予以缓起诉。

缓起诉处分书指出,陈启祥于1个月内需向指定的公益团体支付缓起诉处分金新台币200万元,程彩梅于1个月内需向指定的公益团体支付缓起诉处分金50万元。

壹周刊去年6月间报导林益世担任立委期间,协助中钢下游厂商地勇公司取得炉渣采购合约,向陈启祥收取价值6300万元的美元现钞;去年约满前,林益世又索款8300万元,但陈启祥未付款,公司遭到断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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