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愈爱滋特例 台湾患者难比照

【新唐人2013年03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清芳台北19日电)外电陆续报导“治愈”、“停药无恙”的爱滋病个案,卫生署指出,这是特殊个案提早治疗的趋势,不代表国内病患可擅自停药。

近日媒体报导“全球首例,美治愈爱滋新生儿”及“爱滋及早治疗,停药7年半无恙”两起案例,都提及及早接受抗爱滋病毒药物治疗,治疗一段时间并且停药之后,个案血液检验结果侦测不到爱滋病毒或可控制病毒量。

卫生署疾病管制局今天表示,个案难以推估至一般爱滋病毒感染者,爱滋感染者仍应定期就医及按时服药。大部分的感染者在停止服用抗爱滋病毒药物后,血中病毒量会回升,停药可能会使病毒产生抗药性,导致治疗失败。

卫生署防疫医师、台大医院感染科兼任医师罗一钧表示,两例个案都在感染爱滋病毒的极早期,病毒量极低时即接受治疗,这是最新的爱滋治疗趋势,目的在于维持病人免疫功能,而且不容易在人群中传播。

不过,这些个案仅是“功能性治愈”,罗一钧解释,也就是免疫功能正常,但以精密仪器放大检视,仍可在病人体内找到极微量的爱滋病毒,未能达到“病毒学上的治愈”,病人提前5到7月开始服药,不但有药费负担及药物副作用概率,未来仍不排除爱滋病毒卷土重来。

他说,台湾采用世界卫生组织的爱滋病毒治疗基准,是病人的CD4淋巴细胞数值低于350时,开始服药,以血中测不到爱滋病毒为控制目标,服药不中断。外电报导中的案例,是感染10周内、CD4淋巴细胞数值低于200时,提前服药治疗,与台湾不同。

疾管局资料显示,2012年底以前,曾经服用抗爱滋病毒药物且仍存活的感染者计有1万3323人,未规律回诊就医者约占2成左右。规则就医服药的人,95%检验结果侦测不到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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