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台车险案 金管会已处分

【新唐人2013年03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17日电)金管会表示,有关于明台产险假理赔事件,已经处分明台产险3个月内限制业务员人数、不得新设分支机构,包含分公司及通讯处,以及送审任意车险新商品及部分变更。

有关明台产物保险车险假理赔案,涉嫌以虚拟人头,诈领保险金情事,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查核发现,在民国91年到96年之间,确实有违反保险法令的情事。

金管会表示,去年12月时,已经处分明台产险3个月内限制业务员人数、不得新设分支机构,以及送审任意车险及新商品部分变更,另该公司也已经处分相关失职人员,包含明台产险总经理叶聪煌等人处以减薪及申诫。

金管会指出,为避免保险业藉错价、放佣,以达业务竞争目的,在97年已经要求产险公会订定自律公约,让业者遵守相关规范。明台产险在签订该自律公约后,尚无发现有类似违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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