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大弊案 牵线者判刑10年半

【新唐人2013年03月05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5日电)前黄姓警大学生被控收钱后牵线,介绍考生给当时的警大电子机计算中心代理主任,窜改考试成绩。高院今判处这名黄姓男子10年6月徒刑。

根据判决书指出,民国83年6月至87年7月担任中央警察大学电子机计算中心代理主任的郭姓男子(已被判刑确定),利用电脑阅卷之便,向考生收钱后窜改成绩,让考生录取。

于86年行贿而进入警大就读的黄姓男子,知道郭男仅向考生收取新台币80万元,于是与同伙以每人收取100万或135万元的价格,中介6名考生给郭男,赚取其中差价。

桃园地方法院认为黄男严重损害警界声誉及形象,将考试的正确性及公平性破坏殆尽,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判处有期徒刑10年6月,褫夺公权7年,并追缴犯罪所得。

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后,今仍判他有期徒刑10年6月,褫夺公权7年,全案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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