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农区 拟修法禁建集村农舍

【新唐人2013年02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22日电)行政院农委会今天回应中研院所提农业政策与科技研究建议书指出,已与内政部研议修法,明定特定农业区禁止兴建集村农舍

农委会指出,农舍所衍生课题,在顾及农民生活与经营需求前提下,已与内政部会同提出“农业用地兴建农舍办法修正草案”,明定特定农业区禁止兴建集村农舍

农委会水保局副局长李镇洋说,集村农舍是20户以上集合兴建农舍,此举是为防堵建商集体炒作农舍兴建,现有特定农业区面积33万435公顷。

其次,草案也拟对5年内曾取得农舍建造执照者,赋予地方政府得不予许可兴建农舍规定。李镇洋说,是为避免地主一再假借农舍兴建卖房。

再者,规范已申请建造农舍的农地限制分割等,以减少环境敏感的农业用地过度开发。李镇洋说,是为了防止农地零碎化。

他重申,草案还在研议,会尽速与内政部完成草案提拟,送行政院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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