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志玲夫妇遭判刑 律师:上诉

【新唐人2013年02月07日讯】(中央社记者田裕斌台北7日电)元大京华证券购买元大投信股权被控背信案,高等法院今天判刑前元大集团总裁马志玲、前元大证券董事长杜丽庄夫妇7年4月,律师表示,将上诉

元大金控表示,此案已属旧案,金控方面不予评论,代表马志玲夫妇的律师陈彦希说,遭到判刑是律师努力不够,将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详细情形还要等收到判决书再说明。

根据判决,美国于2004年7月发生联合投信赎回潮,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为消弭风险危机,要求各投信公司所募集的债券型基金,必须于2005年底以前全数出清。

元大投信旗下基金原持有结构债达新台币276.9亿元,经计算后,发现若自行吸收,将导致10余亿元的亏损,马志玲等人于是透过他人,以提供不实资讯给鉴价公司、欺骗独立董事等方式,转移股权,将家族持有股权“倒货”给杜丽庄掌控的元京证,造成元京证上亿元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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