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矿产权利金征收 增近8成

【新唐人2013年02月02日讯】(中央社记者黄巧雯台北2日电)经济部矿务局表示,去年因天然气与凝结油等矿产品生产量及场交价格皆同步上扬,总体矿产权利金征收额达5亿9109万元,成长78.69%。

矿务局表示,矿业法第54条及矿产权利金收费办法等相关规定,各矿场所开采矿产物,每年分上下2期征收矿产权利金,而计算方式是以矿产物生产数量、矿产物价格及缴纳比率三者的乘积计算。

其中,缴纳比率依矿产权利金收费办法规定比率征收,矿产物生产数量参考矿业权者申报矿业簿副本的数量。

矿务局指出,102年矿产物的场交价格调查作业将进行,以作为核算矿产权利金征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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