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不给付租金 新北联医判赔

【新唐人2013年01月15日讯】(中央社记者王朝钰新北市15日电)新北市立联合医院被控以前沈姓院长涉贪为由,“暂不给付”设备租金。法院审理后,判医院应支付德全立仪器新台币888万元。

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民事判决书指出,德全立仪器有限公司在民国98年间,以新台币8880万元取得新北联医“心血管照护中心医疗仪器及设备租赁”5年合约;新北联医在去年6月间,发函通知德全立仪器“暂停支付”888万元款项。

新北联医认为,德全立仪器林姓负责人涉嫌与联医前沈姓院长和陈姓医师共谋,待公司取得标案后,2名医师共收取13%回扣,院方认为违背双方订立的合约和违反政府采购法,因此“暂停支付”款项。

法院表示,双方订立的契约以“履约”作为规范,且德全立仪器支付给2名医师的款项和采购案的仪器与设备品质没有关联。

判决书指出,新北联医依合约提出“暂停支付”款项,直到“情形消灭”为止后给付;法院则认为,行贿行为一旦完成,即无“情形消灭”的可能,新北联医将“永远不用支付租金”,明显超出暂停支付的规范意旨。

另外,法官认为政府采购法第59条和双方签订的契约中,并无载明“暂不给付契约价金”规定。法院审理后,判决新北联医应支付888万元给德全立仪器,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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