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电:绩效奖金应考虑政策因素

【新唐人2013年01月09日讯】(中央社记者林孟汝台北9日电)立法院决议国营事业有盈余才可发放绩效奖金,台电公司董事长黄重球指出,若绩效奖金取决账面盈余,就应更清楚考虑政策性因素,调整制度。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经济委员会联席会议,今天审查“非核家园推动法”(草案),邀请相关部会列席。黄重球在会前受访时作以上表示。

立法院7日朝野党团协商达成共识,自民国101年度起,国营事业(含官股银行)有盈余才可发放绩效奖金,且不得超过1.2个月。

黄重球表示,台电肩负非常多的政策性负担,如离岛建设条例规定电价差价政府应补足,但政府一直没有补贴类的项目非常多。

他说,这与台电员工努不努力无关,如有盈余才有绩效奖金,就应更清楚考虑政策性因素,调整制度。

另外,台湾团结联盟立委许忠信今天开记者会表示,101年度电价涨价的营收恐拿来贴补台电员工的绩效奖金。

黄重球指出,101年度调整电价是反映进口燃料及天然气价格,如天然气价去年持续上涨,前后就涨18%,金额好几百亿元,以会计帐来看就非常清楚,不会有立委质疑的情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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