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灵前杀兄未遂 男判刑

【新唐人2012年12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陈静萍台中24日电)刘姓男子因不满父亲财产分配,在治丧期间带刀杀兄并拿红花粉洒兄嫂后企图自缢,台中地方法院今天判决刘男5年2个月。

判决书中指出,60岁的刘姓男子怀疑父亲财产分配不公,多次与哥哥发生口角争执并对兄施暴,刘兄向法院声请保护令,但刘父今年7月底去世后,刘男趁着兄弟姊妹都在灵堂前为父亲守灵时,带着菜刀及水果刀,还有制作红龟粿用的红花粉,到灵堂前行凶。

判决书中表示,刘男走进灵堂看到兄长在折莲花,拿起预藏的菜刀说“乎你死!”,砍了刘兄头部后侧,待刘兄昏厥后又向颈部划2刀,一旁的妹妹见状抢下刀,但刘男又拿起红花粉洒向他的兄嫂,刘兄醒后拉着太太逃命并拿椅子抵抗,刘男仍一路追杀且沿路洒红花粉,导致刘兄两眼遭化学性灼伤及角膜炎。

刘男行凶后,在父亲灵堂吞下预藏的8颗安眠药后,走到屋旁的仓库,企图以童军绳自缢,警方获报赶到现场将刘男救起并逮捕归案。

台中地院法官审理后,认为刘男仅因家产分配细故,竟在父亲灵前行凶,以杀人未遂罪判处刘男有期徒刑5年2个月,全案还可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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