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大埔事件 郑弘仪获不起诉

【新唐人2012年12月10日讯】(中央社记者黄进恭苗栗县10日电)苗栗县长刘政鸿不满节目主持人郑弘仪等谈论大埔事件时影射他炒地皮,控郑诽谤等罪。苗栗地检署将郑弘仪等不起诉处分。

起诉书指出,郑弘仪去年5月间在电视谈话性节目“大话新闻”中表示,“行政院长带着苗栗县长开记者会,向农民道歉,而且要将土地还给他们,让他们去种田,想不到现在都还没做”、“以为过了没人注意及“你要炒地皮给他去炒嘛,”等语。

刘政鸿提告表示,郑弘仪和其他来宾在言谈间指称他征收农地目的是在炒地皮,对他人格造成侮辱,对县府作为完全不了解却大肆批评,内容与事实完全不符。控告郑弘仪等人公然侮辱、诽谤、侮辱公署等罪。

检方认为,郑弘仪等人评论大埔农地事件的公共议题,并以民国100年5月27日新闻画面及相关陈情抗争画面进行讨论,属公共议题范畴,评论内容为可受公评之事,因此将郑弘仪等人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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