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愿:改革开放后腐败为何愈演愈烈?

【新唐人2012年12月8日讯】改革开放把一党专政与市场经济嫁接到一块,生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怪胎,不但使大权在握的中共官员有了搞腐败的充足资本和强烈冲动,而且还让他们拥有了可以大肆腐败的财富基础和进行权钱交换的广阔空间。在这种特殊的制度背景下,腐败如果不愈演愈烈那倒真是奇怪了! ——题记

地处长江三角洲平原腹地,位于沪宁线上的无锡市,历史悠久,风景秀美,号称“太湖明珠”, 不仅是中国近代轻工业的摇篮,而且是当今大陆经济最发达的城市之一。执掌这样一个城市的“一把手”,无论是在官场上还是民众的眼里,显然都是一个相当惹眼的角色。

然而,不无戏剧性的是,2011年12月22日下午,坐上这把交椅仅仅才8个月,之前被认为是江苏省最有前途的厅级干部之一的毛小平却突然被中纪委“双规”了。消息传出后,无锡和江苏坊间一时间充斥着有关这位前无锡市委书记的各种传闻。有的说他至少受贿了五千多万,有的说他情妇多达十几人—–

事隔4个多月后,沉默多时的官方终于对毛小平一案给出了正式说法:“经查,毛小平涉嫌严重违纪,先后收受各种贿赂折合人民币57.7万元。同时,毛小平严重道德败坏,与两名女性‘通奸’”。为此,中共江苏省委决定给予毛小平开除党籍的处分。

这个结果真是让人大跌眼镜!人们原本以为,像毛小平这样大权在握的市委书记,受贿的话少说也得上百万,玩女人么至少也得有一二十个,谁知到头来受贿才区区57.7万,女人也只有两个,而且还是“通奸”。

消息传开后,许多贫民百姓一反平日对贪官的切齿痛恨,纷纷对毛小平表示同情,为其鸣不平,甚至称他是清官、好官,是“史上最廉洁的市委书记”。

一位网友惋惜道:“今年55岁的毛小平当了2年的常务副市长、8年多的无锡市长、8个月的市委书记,在无锡任职超过11年。这么长的时间里受贿只不过57万余元,‘通奸’的也只有两名女性。他是中国最清最好的清官了。”

还有一位网友感叹说:“无锡市委书记毛小平只有57万元的问题,只有两个情妇,这样的官算不算是好官?我觉得这样的官真不好找,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领导啊,委屈了”。

一个身居市委书记高位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道德败坏,本应受到大家的痛恨和谴责,群起而攻之才是。然而,违背常理的是,许多人不但不痛恨他谴责他,反而还同情他,为他鸣不平,甚至称赞他是“中国最清最好的清官”,“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领导”,还有比这更让人感到讽刺的吗?!它再生动不过地表明,真正的清官在今天的中国已经绝迹。

可以断言,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已成为世界上腐败程度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贪官人数更是雄踞全球首位。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无论是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还是在共产主义阵营中,腐败从来都不曾泛滥和疯狂到当今中国这般惊人的程度——不但无官不贪,而且大贪遍地,整个官场已经找不到一个没被蛀蚀的细胞(即便是最“廉洁”的官员,至少也公款吃喝过吧)。有线民甚至讽刺说,100个政府官员中有101个是腐败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最突出也最为民众痛恨的腐败现象莫过于以下四种。

首先是贪污受贿、权钱交易。

由于缺乏权威资料,目前人们尚无法了解中共官员贪污受贿的人数和金额到底有多少。不过,根据已经披露的有关外逃贪官的有限资料也足以让我们窥一斑而见全豹了。

中国官员因经济犯罪外逃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2010年1月8日,中纪委副书记李玉赋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披露,近30年大陆有4000官员外逃。据媒体公开报导,自2000年底最高检察院会同公安部组织开展追逃专项行动以来,至2011年,仅检察机关抓获的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就达18487名。而一直关注反腐的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的研究显示,外逃官员保守估计仍有近万名(注1)。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是当前在联合国框架下打击跨国腐败最为重要的国际公约。在这两个公约生效前的一段时间,腐败官员外逃情况尤为猖獗。2003年8月3日晚至8月5日,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口岸、航空港共查获60多名持护照或者通行证企图外逃的政府官员,其中有7名副厅级官员持有金融机关、海关等部门核准的携带外汇出境证明,携汇最少的一名经贸干部随身携带60万欧元。2003年9月29日,《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生效。在当年9月30日晚至10月1日晚的24小时中,就有51名贪官在企图外逃时被捕,开创了一天之内外逃未遂被捕贪官最多的纪录。在那个十一“黄金周”,中国司法机关共抓捕115名企图外逃的贪官。

那么外逃贪官究竟卷走了多少钱呢?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公布的《我国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资产的途径及监测方法研究》曾援引中国社科院的一份调研资料称,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外逃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部和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以及驻外中资机构外逃、失踪人员数目高达16000至18000人,携带款项达8000亿元人民币。中共最高法院前院长肖扬在其2009年出版的《反贪报告》中曾引用有关部门的统计称,1988年~2002年的15年间,外逃资金额共1913.57亿美元,年均127.57亿美元。如果按照当时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那么外逃资金超过了1.5万亿元人民币(注2)。这几年,随着中国政府4万亿的投资以及银行几十万亿的信贷投放,贪官卷走的钱无疑将远远超过上述数字。

需要强调的是,这还仅仅是外逃的贪官,如果再加上没有外逃的,可想而知中共官员的贪污受贿已蔓延和严重到了何种程度。美国“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列举的资料显示,自1990年以来,中共官员贪污腐败每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大约在9875亿到12570亿之间(注3)。

除了贪污受贿,中共官员为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也是一种极为突出并为人痛恨的腐败现象。

有些官员滥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在建设工程、经营性房地产专案等方面谋取利益;有些官员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在自己职权管辖范围内,打着自己的旗号经商办企业;有些官员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提供资金方面的便利和优惠条件;也有些官员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任职、占股的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换取对方的高额回报;还有些官员利用职权和影响为配偶、子女违法经商办企业充当保护伞。

原中共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便是一个利用职权为儿女谋利的腐败典型。据媒体报导,程维高有两女一子,儿子程慕阳1969年出生,1991年大学毕业,1993年办理去香港定居手续,成为香港永久居民,2000年9月4日他又离港去了加拿大。据熟悉程家的人说,程慕阳话少,但非常有心计。程维高对儿子宠爱有加,言听计从。儿子寄托了程维高的全部希望,用程维高的话说,我就那么一个儿子,如果他事业成功,我也老有所养,我也得益。为了这份希望,程维高在儿子大学毕业后不久给了他三个“第一”:第一桶金、第一个“空手套白狼”的赚钱思想、第一个大项目。据不完全统计,靠着父亲这颗“大树”,程慕阳在没有投入一分钱的情况下,在不到10年的时间里,就为程家创办了32家海内外公司,资产总值达亿元人民币。

当前最突出也最为老百姓痛恨的腐败现象还有买官卖官。

什么是买官卖官?简单地讲,就是以钱买官位和以官位卖钱这样一种赤裸裸的权力与利益的交换。民众讥讽说:“不跑不送,停职留用;只跑不送,原职不动;既跑又送,破格提升”。作为买官者,虽然花钱了,但是所买到的官位使他今后能够赚到更多的钱;作为卖官者,交易本身则使他直接得到了非法的金钱利益。正因为如此,买官卖官早已成为大陆官场流行的潜规则。

在层出不穷的买官卖官案中,号称“建国以来最大卖官案”的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卖官受贿一案尤为典型。

据大陆媒体报导,马德在先后担任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副市长、绥化地区行署专员、绥化地区地委书记、绥化市市委书记期间,利用提拔和使用干部等职务便利,先后收受贿赂及礼金共计人民币500多万元、美金2.5万元,涉及领导干部260多人,绥化市包括下辖10个县市的处级以上干部有50%都被卷入了这桩大案,而且相当一部分是党政一把手。

马德的官场逻辑就是强权逻辑、拜金逻辑。媒体报导说,他当上绥化市市委书记后,把自己执掌的市委大院变成了生意兴隆的乌纱帽批发部。小到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大到县委书记、县长,以及各市、县、区内局委办各部门的一二把手,每个位置都有其“价格”。

相信大家都会同意,如果要发布一个中国腐败榜的话,名列前茅者中肯定也少不了三公消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

中国的三公消费数额到底是多少?官方至今没有公布确切的数字,学者在猜测,媒体在猜测,社会各界都在猜测。比较流行的一种说法来自媒体的报导:2006年的三公消费达9000亿元,相当于全年财政支出的30%(注4)!9000亿是什么概念?形象地说,美国“尼米兹”级别的航母一艘造价是40亿美元,一年的三公消费能造30艘这样的航母(注5)。

三公消费中又以公款吃喝最为严重。根据九三学社向中国政协递交的提案中披露的资料,全国每年公款吃喝高达3000亿。而一个三峡工程的全部投资也不过2000亿。换句话说,公款吃喝相当于每年吃掉一个半三峡工程。而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研究,2000亿即可建立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官方新华网曾报导过湖北省老河口市公款吃喝的情况,2000年该市全年的招待费达1980万元,占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支出的18%。平日里,当官的节日请,典礼请,来访请,业务请,工作请,交谊请,只要能想到吃喝由头,便成一桌酒宴,吃了山珍海味,还要来个酩酊大醉。

酒是公款吃喝中的大头。毫不夸张地说,地方政府几乎所有的重点专案都是一瓶瓶XO或茅台砸出来的。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在今年中共“两会”上披露,全国政府机关饮酒量总和相当于每年喝掉一个“西湖”(注6)。官场上喝酒成风如今已到何等地步,从许多流行的段子中可窥一斑。如“能喝八两喝一斤,这样的同志可放心;能喝一斤喝八两,这样的同志要培养;能喝白酒喝啤酒,这样的同志要调走;能喝啤酒喝饮料,这样的同志不能要。”还有“领导干部不喝酒,一个朋友也没有;中层干部不喝酒,一点资讯也没有;基层干部不喝酒,一点希望也没有;纪检干部不喝酒,一点线索也没有。”“公家出钱我出胃,吃喝为了本单位”再如“穷也罢富也罢,喝罢!兴也罢衰也罢,醉罢!”

当今中国的腐败不仅已经蛀蚀了官场的每个细胞,而且呈现出一种愈演愈烈的失控态势。就连中国总理温家宝也坦承,中国的腐败现象接连不断地发生,而且越来越严重(注7),再发展下去就会“政息人亡”。

总部设在德国柏林的透明国际每个年度都要发布国际腐败洞察指数。1998年中国大陆排名第52位,比1997年倒退了11位。1999年中国大陆排在59名,比1998年倒退了7位。2005年中国大陆排在第78位,比上一年又倒退了10位。2009年中国进一步后退到79位。

腐败的愈演愈烈最直观地表现为腐败人数的不断增加和腐败金额的持续上升。

在中国现有的条件下,要摸清腐败官员的真实人数显然是不可能的,我们只能根据官方公布的有限资料来做些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披露的资料,以5年为一个时间段来计算, 1983年至1988年全国被查处的县处级以上官员是1500人,1988年至1992年是4629人,比上一个5年增加了209%,1993年至1997年是2903人,比上一个5年减少了37%,1998年至2003年是12830人,比上一个5年增加了342%,2003年至2008年是13929人,比上一个5年增加了9%。

这当中,1988年至1992年全国被查处的厅局级以上官员的人数是173人,1993年至1997年是265人,比上一个5年增加了53%,1998年至2003年没公布,2003年至2008年是930人,比1993年至1997年的人数增加了251%。

再看全国被查处的部省级以上官员人数,1988年至1992年是5人,1993年至1997年是7人,比上一个5年增加40%,1998年至2003年的资料没有,2003年至2008年的人数是35人,比1993年至1997年的人数增加了400%(注8)。

办案数量的变化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腐败人数的明显增加。仍以5年为一个时间段来计算,同样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披露的资料,1983年至1988年,全国立案侦查的万元以上的贪污贿赂大案是30651件,1988年至1992年是49122件,比上一个5年增加60%,1993年至1997年是108225件,比上一个5年增加120%(注9)。

以上两组资料表明,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到现在,腐败官员的人数总体上呈直线上升的趋势,而且上升的幅度还很大,有些年份甚至成倍地增加。

在腐败人数不断增加的同时,贪官的胃口也变得越来越大。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披露的资料,以5年为一个时间段来计算, 1988年到1992年,全国立案侦查的10到50万元之间的贪污受贿大案有1782件,占同期万元以上大案的3.6%,50到100万元之间的贪污受贿大案有122件,占同期万元以上大案的0.25%,100万元以上的大案有81件,占同期万元以上大案的0.16%。1993年到1997年,全国立案侦查的10到50万元之间的贪污受贿大案有8539件,占同期万元以上大案的7.9%,分别比上一个5年增加379%和高出4.3%;50到100万元之间的贪污受贿大案有797件,占同期万元以上大案的0.73%,分别比上一个5年增加553%和高出0.48%;100万元以上的贪污受贿大案有617件,占同期万元以上大案的0.57%,分别比上一个5年增加662%和高出0.41%。从1998年到2003年,全国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大案5541件,2003年到2008年,全国立案侦查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案件35255件,后5年相当于前5年的6.35倍(注10)。

早先,贪污受贿几万元就要立案,现在这样的案子已不能进入高检案件的数字之中。80年代贪污受贿10万元的一般判死刑,90年代初期贪污受贿30万元以上的可以留下性命,90年代中期贪污受贿100万元以上可以不死,到新世纪贪污受贿上亿的居然判无期徒刑或死缓。量刑标准的变化也反映了腐败金额的上升。

曾几何时,贪污受贿几十万、几百万就算是巨贪,现如今,贪污受贿动辄就是上千万甚至上亿元,几十万、几百万者更是比比皆是。仅2009年全国查明涉案的3l位国企企业家犯罪金额累计就达34亿元,人均高达l亿元;其中涉及贪污、受贿的国企企业家30人,共计贪污、受贿9.3亿元,人均3109万元;涉及挪用公款的国企企业家9人,累计挪用公款12.9亿元,人均1.4亿元(注11)。

腐败愈演愈烈的另一种典型表现是个人腐败迈向组织化腐败直至制度化腐败。

80年代及90年代初的腐败主要表现为个人腐败,腐败官员大多是单枪匹马,各自为战,基本上是一人一案。如贵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阎健宏、深圳中信实业银行行长高森祥、深圳计划局计划处处长王建业等人的贪污腐败就属于这一类。

到了1995年前后,腐败已由个人行为向团伙、集团行为发展,组织化腐败开始蔓延。这种腐败类型的主要特征是:一个部门乃至一个地区的许多官员在政治上拉帮结派,在经济上互相利用,形成了以一把手为首的具有紧密人身依附性质的关系网和利益共同体,彼此合作共同腐败。

组织化腐败又分为两种,一种是集团化作案。著名的广东茂名市系列腐败案就是个典型。据大陆媒体报导,卷进这起腐败案的官员超过300人,包括省管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218人。茂名市105个党政部门被波及,全市6个市辖县(区)的主要领导全部涉案。茂名市委原书记罗荫国,市委原常委、原常务副市长杨光亮,原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倪俊雄,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育英,原副市长陈亚春,电白县原县委书记李日添等,均涉嫌受贿。毫不夸张地说,在茂名市已经形成了一个以市委书记罗荫国为首的庞大贪官群体,整个官场都烂掉了。难怪罗荫国落网后很不服气,辩称道“要说我是贪官,官场的人都是贪官。真让我交代,我能交代三天三夜,把茂名官场翻个底朝天!”

组织化腐败的另一种形式是部门化作案。部门化作案与集团化作案有相似之处,两者都是群体行为。它们的区别在于,后者是同一地区的官员结盟一起搞腐败,是一种跨部门跨行业的现象,而前者则是同一部门或同一行业内的官员抱成团一块搞腐败,如交通部门的腐败、组织机构的腐败、司法系统的腐败、教育单位的腐败、军队领域的腐败、医疗事业的腐败等等。在所有部门腐败中,交通部门的腐败知名度最高。全国交通厅长犯罪之多,骇人听闻。1997年至今,已有近20名省交通厅长、副厅长因腐败倒台。

大约从1998年开始,中国的腐败进一步从组织化腐败向制度化腐败过渡。用经济学家秦晓的话说,“中国面临着愈演愈烈的制度化贪腐的挑战。”“什么叫制度化腐败?就是腐败已经成了政府运行的一种方式,没有这个腐败,这个政府就不能运行了。或者说,只要政府运行了,就必然会有腐败,腐败是政府运行的副产品之一(注12)。”

制度化腐败呈现出普遍化和公开化的特征。所谓普遍化,就是腐败已经无孔不入,蔓延渗透到了各个领域、各个层次。所谓公开化,就是腐败披上了制度的外衣,变得合法化了。如果说个人腐败、组织化腐败是一种私下里搞的偷偷摸摸的行为,那么制度化腐败则表现为一种堂而皇之名正言顺的公开行为。前者是潜规则,后者是显规则。如有些官员为了给其谋利行为披上“依政策、制度办事”的外衣,事先将其利益设计在政策、制度中,这样谋利的过程就成了“依政策、制度办事的过程”。

制度化腐败的出现和蔓延是腐败向纵深迈进的重要标志。正如知名经济学者袁剑所指出的那样,它表明“中国官僚利益集团已经不再需要利用体制内的权力到体制外去寻租了,他们已经成功的建立并巩固了这样一种体制:权力即金钱、‘位置’即金钱,财富已经成为权力等价物并允许自由流通。他们可以同时在两条战线上作战,可以同时政治和经济上实现利益最大化。一句话,他们是这个体制任何经济增长理所当然的剩余索取者(注13)。”

客观地讲,腐败并非今日中国的专利,从古至今,任何社会和国家都存在着腐败。就中共而言,腐败也不是改革开放后才冒出来的新事物,早在毛时代就很严重,今天的腐败正是从昨天的腐败一步步发展而来的。但与那时不同的是,改革开放掀起了一轮全新的腐败大潮,今天的腐败早已不是毛时代所能望其项背的了!

如果说毛时代腐败的仅只是一部分官员的话,那么今天的腐败则成了一种整体性现象,从共产党的党魁直至最基层的官员几乎无人能幸免;如果说毛时代搞腐败基本都是各干各的,那么今天腐败的方式则明显变得多样化了,有单干的,也有合伙作案的,腐败的水准和成果也随之提升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如果说毛时代贪官搞起腐败来因为顾忌比较多还显得有些缩手手脚的话,那么今天的腐败官员胆子却越来越大,手脚也越来越放得开,搞起腐败来不仅肆无忌惮,有时甚至显得理直气壮;如果说毛时代的官场还为清官保留了一席之地的话,那么今天的官场中已全然没了清官的生存空间,如果还有人想当清官的话,最终的结果不是被拖下水,就是被赶出局。

尽管中共竭力否认腐败的根源在于现行制度,但现实却使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当今中国腐败之所以愈演愈烈已成不治之症,根源不是别的,恰恰就是中共通过改革开放建立起来的所谓“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它就是当今中国腐败大戏的总导演。

正如我们在前一篇文章中所指出的,毛时代的血腥暴政使中共的极权统治陷入了摇摇欲坠的危机,文革后,为了救亡图存,中共不得不进行改革开放。所以,从一开始改革开放的根本目地就不是要结束共产党一党专政的极权统治,而是试图借助现代科技和市场经济的力量来挽救和巩固这种统治,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共的改革必定是一场只改革经济体制不改革政治制度的跛足改革,一场由中共自编自导的换汤不换药的自救运动。其结果,一党专政的政治体制当然被名正言顺地延续了下来,共产党依旧像以往一样掌握着不受人民监督和制约的绝对权力。

但另一方面,在保留原有政治体制的同时,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却被抛弃了,取而代之的是从西方变相引进的新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的发育和不断壮大,中国的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资讯等生产要素在很大成程度上都逐步商品化了,企业不再像以往那样按照政府指令而是根据市场需求来组织生产和销售产品,大多数商品的价格开始随市场供求行情而波动。不过,由于政治体制没变,中共通过跛脚改革建立起来的这种市场经济,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规范的市场经济,而是一种受权力控制的扭曲的不规范的市场经济。与西方发达国家截然不同,在这种市场经济中,政府始终拥有配置资源的决定权和干预企业经济活动的各种权力,“看不见的手”处处都得受制于“看得见的手”。

什么叫“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说白了,其实就是一党专政的政治制度与市场经济杂交而成的怪胎,我们称之为“权力市场经济”,也有人叫它“权贵资本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其实都是同一个意思。权力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就是 “强政府、弱市场”。改革开放搞了30多年,最大的“成果”就是生出了这个怪胎。当今中国的腐败就是在这片土地上开出的“恶之花”。

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制度框架下,由于共产党搞的还是一党专政那一套,在经济上,各级政府和官员手中依旧掌握着不受民众约束和监督的巨大权力。仅就审批而言,办公司,申请营业执照得政府审批,向银行贷款政府要审批,进口商品要政府审批,地皮需要政府审批。这些审批权通通都掌握在各级政府及其官员手中。2002年3月11日《中国资讯报》刊登的一篇文章介绍说,据不完全统计,仅国务院70个有审批许可权的部门就有审批专案2854项,省级政府行政审批专案多则2000多项,少则1000多项。在上述2854个审批事项中,只有11.8%是依据国家法律设定的,那些依据部门档和部门内设司(局)档设定的审批事项则占到了36.8%的比例。可见中共官员手中的权力有多大。这种权力不仅赋予了他们搞腐败的充足资本,而且必定会使他们萌生出搞腐败的强烈冲动。在这种情势下,无论是腐败的滋生蔓延还是愈演愈烈,都是不可避免的。所谓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就是这个意思。这是其一,也是最重要的一点。

其二,扭曲的市场经济又带来了两个新的因素。首先,由于这个市场经济是在权力不受制约的条件下搞起来的,不论是经济资源的配置还是企业的运行,都无法避免政府的控制或是干预,权力进入市场交换领域也就成了一种无法避免的现象。这样一来,权力当然也就有了一个能够兑换成金钱,迅速变现的空间。换句话说,在这样一个扭曲的市场经济里,官商勾结、权钱交换也就有了可以一展身手的大舞台。

其次,尽管这是一个扭曲的市场经济,但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相比,它还是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解放了社会的生产力,使得整个社会的财富蛋糕急剧扩大了。在这种情况下,腐败的物质基础当然也就变得更加雄厚了。

相比较而言,在西方民主国家,政府不但由民众选举而产生,而且受到严格的监督和制约,政府官员们远没有像在中国这样大的权力,即使他们想腐败也没有充足的资本大家一起腐败。所以,腐败现象尽管存在,但绝不可能大规模蔓延。而在实行计划经济的毛时代,人们生活在短缺经济之下,财富蛋糕比现在小得多,腐败的物质基础远不如今天丰厚;更重要的是,没有市场,权钱交换也搞不起来。所以,那时候腐败虽然也很严重,但跟现在比还是要逊色不少。

换句话说,光有市场,政府没那么大的权力,腐败虽然也会发生,但绝不会泛滥成灾、愈演愈烈。反之,单是政府的权力大,没有市场,腐败再怎么严重,也绝不可能蔓延疯狂到如当今中国这般地步。而在改革开放后建立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下,一党专政与市场经济嫁接到了一块,使得大权在握的中共官员不但有了搞腐败的充足资本和强烈冲动,而且还拥有了可以大肆腐败的财富基础和进行权钱交换的广阔空间。在这种特殊的制度背景下,腐败如果不愈演愈烈那倒真是奇怪了!

中共自掌权以来,一直都把反腐败的口号挂在嘴上。改革开放以来,调子更是越唱越高,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在公开场合,各级首脑的反腐宣言可谓掷地有声,“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之类的誓言几乎不绝于耳。党纪政纪、法律法规也连篇累牍出台了一大堆,“八不准”、“十不要”之类的部门规章更是多如牛毛。与此同时,立案查处的官员人数、涉案金额数连年递增,大大超过了同期GDP的增长率。坐牢已经坐到政治局委员,杀头已经杀到人大副委员长了。然而滑稽的是,反腐反来反去,不但没治得了本,连标也没治成。惩办了几个贪官,又冒出一大堆贪官。

前总理朱镕基可谓中共领导人中出名的铁腕人物,想当年他走马上任总理时,不是曾当着中外记者的面誓言:要准备好一百口棺材,九十九口装贪官,最后一口留给自己吗?那意思是即便豁出命去,也一定要消灭中国的腐败。多大的魄力啊!然而,最终不还是无功而还,不了了之。在他任期内,腐败不但没有得到任何遏制,反而愈演愈烈。就像老百姓嘲讽的那样,“反腐反腐越反越腐”。

更荒唐的是,如今腐败被越来越多的官员视为理所当然,不腐败反倒成了令人匪夷所思的事;热衷和擅长搞腐败的人越来越吃得开,不搞腐败的人反倒在官场难以生存。著名经济学家何清涟在《中国现代化的陷阱》修订本前言里曾引述过一位深圳官员的话,那位官员对官场的腐败非常反感,但是他说“我们没办法,身在衙门,不由自主。一个社会如果十个人中有七个做贼,剩下的三个也得跟着做,要不然你就会被真贼当作贼来抓,因为你不贪污腐败,别的人心里就不踏实。”这就是说,当今的中国官场早已不是清官整贪官,而是贪官整清官,贪官要把那些本来就为数不多的几个清官拖下水,要贪大家一块贪。

这说明什么?说明中共根本反不了腐败。原因很简单,中国的腐败是体制性腐败,共产党自己就是腐败的罪魁祸首。试想,它怎么能反得了腐败呢?这就跟吸毒贩毒分子禁不了毒,妓女嫖客扫不了黄是一个道理。

前不久,曾任中共中央委员、前中共总书记赵紫阳的秘书,对中共体制和腐败内幕均了若指掌的鲍彤先生,在接受《纽约时报》记者伊恩-詹森的采访时曾对此做了一番相当精辟的分析。他说,中共目前腐败成风,但却无法得到有效治理,这是不可避免的,除非这个体制发生根本变化。“在美国,如果你腐败,你就得辞职。看看尼克森。他经历了水门事件,不得不辞职。”“中国呢?不会。为什么?因为每个人都在同一条船上。”“如果那条船翻了,每个人都掉下去。所以在中国每个掌权者都帮助彼此。”“现在,有九个常委帮助彼此。这是中共的政治体制。没有人想把船打翻。”鲍彤还说,“这个体制要求所有领导人都腐败以支持彼此的腐败”,“如果我在现在的体制内,我也不得不腐败。”

真要想反腐败,只有一条成功的路可走,那就是彻底废除中共一党专政的独裁体制,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迈向真正的民主化。中共会这样做吗?当然不会。共产党什么都能放弃,但唯一不能放弃的就是对权力的垄断,这是它的命根子。如果连这个命根子都不要了,那共产党也就不叫共产党了。

在腐败的问题上,中共一向有着两付截然不同的嘴脸。一方面,作为权力垄断者的中共本身就是一个腐败透顶的政党,需要通过腐败来吸引一批又一批的支持者,保持既得权力的继续运行,需要通过腐败来为锈迹斑斑的极权机器不断加油,可以说它对腐败的依赖超过了任何一个朝代,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它不可能动真格反腐败。另一方面,为了安抚民众对腐败的不满,维护和巩固一党专政的独裁体制,以达到长久掠夺社会财富和榨取民众血汗的目地,它又不得不做出一些反腐败的姿态,抛出一些小鱼小虾,甚至几条在权力斗争中失势的大鱼大虾,作为腐败的替罪羊。这也就是说,中共的反腐败不管如何声势浩大花样翻新,不管是豪言壮语式的、一阵风式的、钦差大臣式的、政治运动式的、小圈子密谋式的还是权力斗争式的、挥泪斩马谡式的、杀鸡吓猴式的、自我手术式的,其实质都是一场装点门面的“反腐秀”,一场贼喊捉贼的闹剧。

不信你想想,从中央到地方,哪一级哪一个地方基本上不都是腐败分子在导演着反腐败啊?前面说到的茂名市就是一个特别典型的例子。

罗荫国任茂名市市委书记期间,以大张旗鼓地反腐倡廉著称,曾创造了全国闻名的“茂名经验”。

据官方媒体报导,为了不断强化各个县市区和局“一把手”反腐倡廉的责任,茂名市成立了以罗荫国为组长、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领导格局。罗荫国不但是全市反腐倡廉的最高领导者和第一责任人,而且还亲自部署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要案件。作为市委书记,他既是领导者,又是督察者,形成了“一岗双责”。

2008年10月,中共中央召开全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罗荫国在北京主会场作了题为《健全机制,强化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经验介绍,自称 “经常督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带头执行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按时报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管好班子成员和下级,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推动了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呈现新气象”。

在这次全国性的高级别会议上,茂名是全国唯一一个作经验介绍的地级市,得到了中纪委的充分肯定。“茂名经验”声名远播,在这之前,全国曾有10多个省(区)、100多个市(县)来茂名市考察学习。

然而,极具讽刺的是,时隔仅仅两年多之后,作为茂名市反腐最高领导的罗荫国,就因自身的腐败问题被宣布免掉全部职务,并且十分罕见地“一步到位”直接进入司法程式。

耐人寻味的是,罗荫国落网后曾愤愤不平地抱怨说:“你们以为我是贪官,关键,谁不是贪官,你们能说出一个我这个级别的不是贪官的吗?全中国,我这级别的,有一个不是贪官的吗?中国不就是腐败分子提拔腐败分子吗?中国不就是贪官查贪官,腐败分子反腐败吗?难道这个还要我告诉你们?”

最高层也一样!不论是邓小平还是江泽民,不是都口口声声强调要“高度重视反腐败”吗? 邓曾说,“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对干部和共产党员来说,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注14)江也曾反复强调,“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 从严治党,首先要治理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和各种违法乱纪的人。”(注15)但恰恰是“邓大人”自己,纵容儿子邓朴方成立康华公司大肆腐败捞钱,成了上世纪八十年代最大的“官倒”。

江泽民更是后来居上,有过之而无不及。胡耀邦之子胡德华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透露,江泽民一直就讲“我要吸收前两个书记的教训,我就不干事,我就低头让我的孩子们闷‘闷头发大财’。” 果然,在他手把手的扶持下,他的大儿子江绵恒很快便成了“中国第一贪”。江泽民自己也是一屁股屎。据《中国事务》报导,江在瑞士银行的秘密账户上存有3亿5千万美元;江还在印尼的峇里岛有一栋豪宅,据悉是由前外长唐家璿于上世纪90年代花1000万美金替江购买的。另据香港《开放》杂志披露,国际结算银行2002年12月发现一笔20多亿美金的巨额中国外流资金无人认领。之后因贪污罪被判死缓的前中国银行香港总裁刘金宝在狱中爆料,这笔钱是江泽民在16大前夕,为自己准备后路而转移出去的(注16)。

这样的人说要反腐败,谁信?鬼都不信!

试想,连执掌国家最高权力的人都在说一套做一套,不是带头纵容腐败,就是带头搞腐败,中国的腐败怎么能不越反越严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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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引自《贪官外逃携带资金超万亿 金融国企成重灾区》,载2012年6月5日《中国经济周刊》。

注2:引自《最高法前院长曝15年间腐败资金外逃可能超1.5万亿》,载2011年6月16日《第一财经日报》。

注3:引自《江泽民劣迹揭底之三:贪污腐败》,载新唐人电视台。

注4:引自《“三公”消费一年9000多亿元公开账本也监督不了?》,载2012年3月4日《南方都市报》。

注5:引自《全国三公消费一年9000多亿元 够造30艘航母》,载2012年3月13日中华网。

注6:引自《湖北统计局副局长:全国公务用酒量相当于每年1个西湖》,载2012年3月12日《京华时报》。

注7:引自《温家宝:腐败现象接连不断 而且越来越严重》,载2007年3月16日新华网。

注8、注9、注10: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公布的历年工作报告中的资料整理。

注11:引自《学者披露腐败七大新特征:腐败分子政治上结派》,载2011年6月25日《京华时报》。

注12:引自《招商局原董事长秦晓:中国面临制度化贪腐的挑战》,载2011年3月2日财经网。

注13:引自袁剑《奇迹的黄昏》第七章,香港文化艺术出版社2008年版。

注14:引自《邓小平谈反腐:越是高级干部越要抓紧查处》,载2007年第3期《环球人物》。

注15:引自《江泽民强调,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载2000年1月15日《光明日报》。

注16:引自《胡耀邦子指江泽民扬言不干事“闷头发大财”》,载看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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