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地出租 修法保老农妻权益

【新唐人2012年12月03日讯】(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 3日电)农委会主委陈保基宣布,为使明年休耕地活化政策启动顺利,将修正农民健康保险条例,让地出租后,老农妻子仍享农保。

因应气候变迁,强化农业竞争力。农委会今天举办“调整耕作制度活化农地计划”记者会,宣布政策明年启动。

农委会副主委陈文德说,新农要成为租地耕作的大佃农,现行规定为55岁以下,且须持经法院公证的租地契约,才能到农会申办农保资格;但因老农多有375减租、怕地一去不回的阴霾,而不愿到法院公证。

他并说,不过明年起,农委会将修内规,只要是经农地银行完成的租地耕作契约,不须经法院公证,新农就可持该契约到农会申办农保资格,更便利。

老农部分,地出租后,现制规定必须是65岁,且投保满15年者,才能保留农保资格及月领薪台币7000元老农津贴;但若不合上述资格,地出租后,必须保留 1分地,才能持续享受农保资格。

农委会发现,老农非常关心在地出租后,妻子能否仍享有农保资格。为此,陈文德说,将透过内政部修正农保条例,让老农把地出租后,也确保妻子的农保资格及领老农津贴的权益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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