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抢7案 自称发明王求刑7年

【新唐人2012年12月02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2日电)自称发明王的王姓男子,涉嫌专抢从银行步出手持牛皮纸袋的民众,检方认定他犯下7案,依抢夺等罪嫌起诉并求刑7年。

台北地检署公布的起诉书指出,有窃盗前科的59岁王姓男子去年6月21日起,多次在大台北地区挑撰刚领款的民众为目标,等民众领款后,再以先前窃取的机车抢劫得逞。

起诉书指出,他犯案后骑着机车不断绕行台北巿、新北巿、桃园、基隆、瑞芳等地区,企图逃避追缉;经7名被害人分别报案后,警方调阅案发地点监视录影带等资料后,循线将他逮捕。

检方指出,王男侦查期间否认犯案,避重就轻,多次向检察官表示,“我就是那个发明置挂式可升降晒衣架的人”、“大家都叫我发明王”。

检方查出,他连抢7案,不法金额超过新台币160万元,审酌他多次窃盗及抢夺犯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且为防行踪曝光,在犯案前后都刻意绕行逃匿,认定他是计划性犯案,犯后又饰词狡赖,态度恶劣,毫无悔意,依抢夺等罪嫌起诉并求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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