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枪击案 叶松年无罪定谳

【新唐人2012年11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6日电)台北市正义国宅都市更新住户代表王克强遭枪杀案,最高法院今天维持更一审认定,判被检警认定指使杀人的叶松年无罪确定。

最高法院将被控杀人的沈宗基部分,撤销发回台湾高等法院更审。

根据法院判决,龙联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民国92年间,推动台北市正义大楼都市更新合建案,合建案的住户代表王克强于98年2月16日上午,在台北市光复南路住家门口遭人开枪射击,送医急救不治。

由于案发现场没有目击者,且枪手行凶后,从防火巷逃逸,检警事后根据现场监视器画面,发现龙联公司副总经理沈宗基在案发前2天,均在案发现场出现,且王克强遭枪击当天下午,沈宗基就搭机出境逃逸,检警因而认为沈宗基犯嫌重大,沈于隔月返台时遭逮。

检方起诉本案时,认定龙联公司不满王克强已索得高额金钱,却又从中阻碍正义大楼都市更新案,沈宗基因而在舅舅叶松年的教唆下,枪杀王克强,以杀人罪嫌起诉叶松年和沈宗基2人,并求处无期徒刑。

法院一审认定沈宗基开枪射击被害人,以杀人罪判他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高院二审改认定沈宗基只是参与枪杀王克强,但主谋犯罪者与枪手另有其人,改判沈宗基有期徒刑15年,更一审判他无罪。

法院一审至更一审均判叶松年无罪;最高法院维持更一审认定,判处叶松年无罪确定,但将沈宗基部分撤销发回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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