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申报 陈(冲):难揽公股董监

【新唐人2012年11月09日讯】(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9日电)行政院长陈(冲)今天说,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要求公股董、监事也要申报财产,延揽人才困难,但修法与否“只在交换意见阶段”。

立法院长王金平日前表示,为延揽人才到政府服务,府院高层讨论修改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先不公开入阁者财产,必要时才公开。

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詹凯臣、台湾团结联盟籍立委许忠信下午在立法院质询陈(冲),府院党高层是否为延揽民间菁英入阁,考虑修正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

陈(冲)表示,入阁当然要遵照相关法令规定,但府院党曾交换意见,主要是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规定“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私法人之董事及监察人”也须申报财产,造成延揽人才困难。

他说,民间优秀人才担任公股董事,只领取车马费,且公司法规定,公司由董事会集体行使职权,却因此被要求申报财产,很多人才不愿担任公股董事。府院党交换意见,讨论是否能有合理化安排,延揽人才出任公股董事。

不过,陈(冲)表示,目前全案“完全不成熟”、“只在交换意见阶段”。

詹凯臣追问,是否会因人因事,让法律有选择性措施?

陈(冲)说,不会因人因事修法,会讨论整部法律是否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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