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海波网路吁民主 判八年 律师批

【新唐人2012年11月2日讯】被关押了近一年半的异议人士曹海波,11月1号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秘密宣判,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律师认为,如此重判实在是太出人意料。

27岁的江苏盐城曹海波,之前曾在云南打工、开网吧。因创建呼吁民主的“振华会”QQ群,去年10月被捕;在家人和律师不知情的情况下,今年5月1号开庭审理;10月31号,昆明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他8年刑期。

大陆律师唐荆陵指出,中共把曹海波这么重判,目地就是想进一步恐吓民间维权异议人士。

大陆律师唐荆陵:“这个判刑的确出乎意料,因为我们最初预期,当局就算敢悍然宣判他的话,推测刑期也就3、4年,也就算是比较多了,现在一判竟然是8年。对当局的这个政治取向,可以看得出来,对民间这种民权,异议这一块打压还是十分严重的。”

据了解,“振华会”QQ群是曹海波2001年11月15号创立的,主要是一群向往民主宪政信念的年轻人聚集。

唐荆陵表示,曹海波不了解中共政治,他也想不到因网路言论会遭到这么严重的判决。

汶川志愿者王笑东认为,这归结于中国的劳教制度,公安系统把法律当成摆设,可以任意黑箱作业。

汶川志愿者王笑东:“公、检、法他可以按照他们的意志,公安去栽赃陷害,然后检察院去起诉,法院去判决,还有一套劳教制度,其他的一些,还有包括他们一些黑社会手段,所以它整个就是一个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在此之前,重庆网友谢苏明和刘世银,也都因在网路上发贴批评领导被劳教,但在舆论的遣责声中,最近,当局撤销对他们的劳教决定。

新唐人记者李韵、丁宁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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