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启祥缓起诉否 发交雄检侦办

【新唐人2012年10月29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29日电)特侦组说,今天将地勇公司负责人陈启祥等人涉行贿罪嫌的案件,以卷宗随案发交高雄地检署侦办,陈有机会获缓起诉处分。

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25日依贪污等罪嫌,起诉前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林妻彭爱佳、林母沈若兰、沈若兰的兄弟沈焕璋、沈焕瑶等5人。

特侦组发言人陈宏达指出,林益世案侦结后,就指示检察事务官尽速汇整陈启祥及陈女友程彩梅卷证资料,今天将以卷宗随案发交高雄地检署侦办。

陈宏达说,将陈启祥等人涉案部分发交高雄地检署侦办,是审酌特侦组若对他们缓起诉或不起诉案件,没有再议机制,但2人是否获得缓起诉或不起诉,将由雄检进行认定并依法处理。

特侦组在7月8日指出,陈启祥自白认罪,供述对案情有重大贡献,检方同意他适用证人保护法,列为“污点证人”;特侦组在8月1日发布新闻稿表示,因陈启祥坦承与媒体接触,并将部分案情透露给记者,因此检察官告诫陈启祥不可泄漏案情,也要求辩护人约束发言,以免影响案件侦办和陈启祥“污点证人”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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