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国移民部:配偶团聚需同住两年

【新唐人2012年10月27日讯】星期五,加拿大移民部长康尼宣布,即日起实施新政策,因配偶团聚来加拿大的外国人,在获得永久居民身份前,必须与配偶同住至少两年,否则永居身份可能被取消,还可能被遣返。

该项新政策针对的是结婚少于两年的,并且在申请配偶团聚时还没有孩子的情况。

康尼说,绝不允许人们利用加拿大的移民制度以假结婚来牟利。

移民部在过去的两年也听取了一些团体关于家庭暴力的担心。康尼说,如果有证据证明确实发生家暴或配偶已经死亡,同住两年的条件可取消。不过加国难民委员会就认为,这样做并不能解决问题,这种条件会给实施家暴者便利以遣返威胁其配偶。

康尼强调,他更担心假结婚会给人口走私提供便利,而妇女常常成为受害者,曾有黑社会利用假结婚贩卖妇女到加国并迫使她们从事卖淫。

假结婚的受害人可以向边境局投诉,边境局官员会加强这方面的培训以判断结婚的真实性。

今年早些时候,移民部还出台规定,限制通过配偶团聚来加的人士获得永居身份五年后,才能再去担保新的配偶来加。

新唐人加拿大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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