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骏违反重讯规定 罚3万元

【新唐人2012年10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韩婷婷台北26日电)柜买中心针对育骏科技违反重大讯息说明记者会召开的相关规定,处以新台币3万元罚款。

柜买中心表示,育骏科技前董事长萧伊婷101年10月18日于个人Facebook所发布关于辞任及公司营运决策等相关言论,属兴柜审查准则第35条第 1项第13款“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情事者”。

柜买中心说,发行人于依同条第11项将事件内容输入柜买中心所指定的网际网路资讯申报系统或办理重大讯息说明记者会前,不得对外公布任何消息,惟育骏前董事长兼发言人先行将重大讯息发布于网路媒体,核有疏忽,柜买中心对育骏处以违约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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