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涉贪案侦查大事记

【新唐人2012年10月25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25日电)特侦组侦办前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涉贪案,今天依贪污等罪嫌,将林益世等人起诉。

以下为全案侦查大事记:

–民国101年6月27日,壹周刊报导,林益世两年前担任立委期间,协助中钢下游厂商地勇公司取得炉渣铁料采购合约,向地勇负责人陈启祥收取价值新台币6300万元的美元现钞;今年约满前,林益世又索款8300万元,但陈启祥未付款,公司遭到断料。特侦组立即剪报分案,发出简式传票给陈启祥。

–101年6月28日,林益世在行政院召开记者会指出,“我绝对没有跟他们收取任何款项,我没有收贿”并前往士林地检署控告陈启祥及壹周刊加重诽谤。特侦组发出正式传票给陈启祥,要求他到庭作证。

–101年6月29日,林益世请辞行政院秘书长。特侦组深夜拘提陈启祥,陈启祥拒绝夜间侦讯。

–101年6月30日,陈启祥接受侦讯并转列污点证人,同时提交通联及2片录音光碟给特侦组。

–101年7月1日,特侦组搜索林益世高雄、台北住居地及服务处等地并传唤林益世及林妻彭爱佳。

–101年7月2日,清晨4时特侦组声押禁见林益世。台北地方法院裁准将林益世羁押禁见。

–101年7月3日,特侦组在台北查获林母沈若兰的保管箱。

–101年7月4日,沈若兰主动到案,交付特侦组湿钞新台币1800万元。检方谕令沈若兰200万元交保。

–101年7月5日,彭爱佳带检察官到银行查扣另一保管箱。检方谕令彭爱佳100万元交保。高雄地检署再搜林益世高雄住处查扣金炉及美钞灰烬送刑事局化验。

–101年7月6日,特侦组首度提讯林益世。林益世律师向士检撤告加重诽谤。

–101年7月26日,特侦组兵分10路搜索中钢等处。

–101年8月7日,特侦组提讯林益世并传唤陈启祥,两人当庭对质。

–101年8月23日,特侦组向法院声请延押林益世2个月。

–101年8月28日,台北地院裁准林益世从9月1日起延押到10月31日。

–101年10月24日,最高检察署特侦组依贪污等罪嫌,将林益世、彭爱佳、沈若兰等人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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