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中心:应收延修生学杂费

【新唐人2012年10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何孟奎台北20日电)立法院预算中心报告指出,近10年大专院校延修生增加2万多人,应收取延修生学杂费,以免影响高教资源运用效益。

预算中心对教育部102年度预算评估报告指出,大专院校延修生从90学年度3万169人到100学年度已增到5万4082人;延修生人数以学士班4万1988人最多,依次为硕士班8361人、专科班3113人及博士班620人。

报告指出,延毕原因如果是跨领域学习,如双主修或修辅系尚属可行,但若为逃避兵役或延缓就业压力,不但造成高等教育人才不愿如期毕业以进入社会贡献所学,也将影响高教资源运用效益。

预算中心说,现行大专院校对每学期修习课程9学分以下仅收学分费,但延修生仍使用图书馆、仪器及各项设施;为符合使用者付费原则及考量学校营运成本,教育部应督促各大专院校研议对延修生收取学杂费,避免高等教育延修形成风气,不利高教资源运用效益。

曾任台湾戏曲学院教务长的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陈碧涵接受记者访问时表示,许多延修生是为逃避就业问题,但一样使用图书馆与设备,只收学分费不合理,应有配套机制,如依修习学分数收取等比例学杂费。

民主进步党籍立委邱志伟说,应了解延修生动机,如果动机不良,应研拟制衡机制;如果延修生是为延缓就业压力,那他赞成对延修生收学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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