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国有地活化评比应设惩处

【新唐人2012年10月11日讯】(中央社记者蔡和颖台北11日电)行政院今天表示,财政部对“国有公用不动产活化绩效”评比前3名机关设有鼓励措施,也应评比最后3名,作为惩处依据。

行政院长陈(冲)上午在行政院院会听取财政部“国有公用不动产活化绩效”报告后表示,各机关对经管的国有公用不动产,应摒弃本位主义,思考创造多元价值,提升运用效益。

陈(冲)指示财政部透过教育训练、财产检核及落实大面积国有建筑用地活化检讨等机制,继续协助各机关办理活化运用,发挥闲置资产效能,并请各机关配合办理,共同创造国家资产最大效益。

他说,少子女化现象将造成大量校园空间闲置情形,为免浪费社会资源,请教育部主动邀相关单位妥善规划有效利用,并结合民间团体或NGO(非政府组织)资源办理。

行政院表示,财政部国有财产局将建立财产检核制度,了解公用、非公用或低度利用等各情形,节省规划调配时耗费时间,以利行政资源协调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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