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禁陆企购风电厂 三一拟兴讼

【新唐人2012年10月2日讯】(中央社台北2日电)美国总统欧巴马以国家安全风险为由,阻止大陆三一重工集团收购俄勒冈州北部4座风力发电厂。三一子公司则考虑,对此不公平禁令提起诉讼。

这是22年来美国总统首度下令禁止外国企业签订合约。拉尔斯控股公司(Ralls Corp.)已在当地装置大陆三一重工集团(Sany Group)生产的风力发动机,现在被迫搁置计划,放弃今年稍早购得的4座风力发电厂。

拉尔斯公司发表声明说,对此禁令表示遗憾,这些项目不会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任何威胁,欧巴马的命令没有正当理由,实际上已经有许多其他风电项目在那个区域运作。

大陆经济之声引述三一重工宣传部指出,拉尔斯公司是三一集团在美国子公司,是由集团国际经营计划总部负责。拉尔斯公司考虑对欧巴马不公平禁令提起诉讼,争取推翻此禁令或寻求相应的损失赔偿。

报导引述东卫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谈话表示,根据美国法律,美国联邦政府可以成为被告。各国元首所谓的命令、指令,代表的都是国家而不是个人,即使提起诉讼,对象也是美国联邦政府。

孟博说,若拉尔斯公司要向美国政府提出诉讼,只要根据项目所在地区的管辖权,按美国法律走程序就可以,但由于涉及国家安全名义,胜算概率不太大。

美国财政部表示,这项决定只是个案,不应被视为针对中国大陆或其他国家在美国直接投资的判决先例。美国政府致力保护国家安全,同时将保持美国开放投资长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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